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廊坊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1-26

各乡镇(区、办),市政府各部门,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廊坊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》要求,政务公开工作被列入廊坊市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,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,各单位要对照《廊坊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》开展自查整改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工作任务,对每一项内容细化责任,明确到人,逐条逐项查漏补缺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。结合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,抓紧完善应公开内容,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。各单位要于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自查整改,迎接廊坊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。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考核材料上报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5日,只需将考核资料电子版上报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(迎宾大厦715房间)或发送到政府邮箱。

附件:《廊坊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指标任务分解表》


 

 

 

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     

2021年11月23日      

(此件公开发布)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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